云南藝術學院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創作展演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畢業創作展演是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是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質量檢驗的重要指標。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教研〔2009〕1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院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創作展演工作,確保畢業創作展演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二條 院研究生部負責指導、管理和協調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創作展演工作。
第三條 各學位點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為負責人的畢業創作展演領導小組,積極建設和管理本單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創作展演工作,具體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創作展演相關工作。
第四條 各學位點畢業創作展演領導小組名單于展演工作正式實施前兩周報院研究生部備案。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五條 畢業創作展演以培養碩士研究生綜合運用學科理論、方法和技術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為目標。畢業創作展演的內容應具有明確的職業指向,體現必要的技能訓練及所學的專業知識,達到職業性與專業性的統一。
第六條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進行畢業創作展演所修學分按照各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關于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七條 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學期間原則上應進行不少于一次的畢業創作展演。畢業創作展演可采用中期展演與畢業集中展演的方式,原則上采取畢業集中展演的方式。
第四章 實施程序
第八條 學位點在開展畢業創作展演活動前填寫《云南藝術學院學位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創作展演申請表》,于展演前兩周內報送院研究生部審批,備案后方能開展活動。
第九條 各學位點畢業創作展演結束后需填寫《云南藝術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創作展演記錄表》交院研究生部備案。
第十條 畢業創作展演相關立卷材料按《云南藝術學院碩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 各學位點負責對本學位點專業學位研究生進行安全、知識產權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
第五章 展演的考核
第十二條 由各學位點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創作展演進行考核,考核完成后填寫《云南藝術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創作展演記錄表》報院研究生部備案。
第十三條 各學位點成立畢業創作展演考核委員會對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創作展演進行考核,委員會原則上由5-7名成員組成(應為單數),成員應當是副教授以上或具有相當專業技術職稱以上的同行專家,其中至少有二至三名校外專家。
第十四條 導師不能作為所指導的研究生的考核委員會成員,但必須參加考核會,向考核委員會陳述研究生培養及創作展演情況,在考核委員會內部討論和投票表決時必須回避。
第十五條 畢業創作展演考核委員會確定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是否通過畢業創作展演考核??己送ㄟ^者,方能授予學位;考核不通過者,須重新進行畢業創作展演,待考核通過后,方能授予學位。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由院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